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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广宁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综合成绩及体检、考察事项等公告

  • 微信号:18565265376
  • 作者: 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23-11-14 16:31:25
  • 修改时间: 2023-11-14 16:31:25
  • 阅读量: 823

根据《广宁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的有关规定,为做好考生体检考察工作,我县体检和考察工作同步进行,现将广宁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综合成绩、入围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及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广宁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考生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现将考试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请招考单位和考生认真核对,如发现错漏,请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广宁县教育局反映,联系电话:0758-8632084。

  二、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

  1. 体检时间及地点:2023年11月17日。入围体检考生须在体检当天上午8:00前到达广宁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二楼报到集合。对证件携带不齐或不按时报 到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 携带证件及其他: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黑色签字笔或钢笔一支以及体检费约500元(由体检医院按实际费用收取)。需要以矫正视力通过体检的考生,请佩戴合适的眼镜前来参加体检。

  3. 参加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对违反体检纪律的,取消体检资格。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关闭后装入信封并写上本人序号再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体检过程中,考生应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对违反规定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以及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

  4. 因经期、怀孕等特殊事项不能参加部分体检项目的考生,请向现场工作人员递交书面申请并签字确认,待全部体检事项完成后方可确定体检结果。

  5. 考生离场。经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考生将体检表交回工作人员,经带队医务人员同意,考生方可领回代保管物品自行离开体检医院。

  6.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7. 在参加体检前,请考生认真阅读《体检须知》(附件2),并提前熟悉指定的体检集中地点和交通路线,预足时间,确保准时抵达,切勿迟到。

  8. 体检不合格或需要复检的,将由县教育局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考生,请考生近期务必保持电话联络畅通。

  三、考察事项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招考公告规定,由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具体考察事宜由招聘岗位及其主管部门联系考生安排。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放弃聘用的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可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附件:

                附件1:广宁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xls

                附件2:体检须知.doc

  



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宁县教育局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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