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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示

  • 微信号:18565265376
  • 作者: 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23-09-25 17:46:38
  • 修改时间: 2023-09-25 17:46:38
  • 阅读量: 632

  根据《新丰县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公告》、和有关规定,现将考生总成绩及体检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体检人员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安排

  请进入体检的考生于2023年9月28日当日上午7:30前到达新丰县人民医院旁的三角公园集中,届时请携带好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个人近期小一寸彩色相片一张及体检费(400元),空腹前往。逾期不到者,当自动放弃处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从最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三、体检纪律

  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关闭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体检过程中,考生应将抽签序号牌佩戴在左胸前,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允许考生亲友陪同或尾随影响体检秩序。对违反规定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

  四、复检

  体检医院和体检医师根据体检项目的规定,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检。对心率、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县教育局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其他事项

  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体检须知,熟悉体检事项。请考生阅读本公告后,于9月26日下午17:00时前将本人姓名和报考单位回复新丰县教育局人事股(电话回复:0751-2256005),确认已获悉体检通知。请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联系。

  附件:

  附件1: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

  附件2:体检注意事项及体检须知.doc

新丰县教育局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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