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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金湾区2022年春季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编制内教师A类岗位线上面试成绩及相关事项公告

  • 微信号:18565265376
  • 作者: 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22-06-30 09:44:01
  • 修改时间: 2022-06-30 09:44:01
  • 阅读量: 593

珠海市金湾区2022年春季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编制内教师A类岗位线上面试工作已完成。根据《珠海市金湾区2022年春季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编制内教师公告》规定,现将A类岗位线上面试成绩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上面试成绩查询

  考生登录报名系统(https://bm.gd-pa.cn/wsbm/dashboard)查询面试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环节。

  二、现场签约事项

  入围体检人员须于2022年7月1日17:00前,申请加入指定QQ群(QQ群号:663977104,申请入群需备注岗位+姓名,否则不予进群),并按对应情形完成以下事项:

  (一)入围人员现场提交资料。入围人员须根据《珠海市金湾区2022年春季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编制内教师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打印考试系统报名表及《珠海市金湾区2022年春季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编制内教师A类岗位材料提交表》(见附件),于7月4日(周一)下午2:30分由本人提交至珠海市金湾区教师发展中心2楼会议室(地址: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金荷路与东珠路交叉口)。

  (二)网上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人员

  1.须在网上截图保存本人的就业协议书作为电子佐证材料,并于7月2日17:00前发送到邮箱jwqjyj01@163.com;

  2.须按要求填写《<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补充协议》,提交资料当天下发补充协议,考生须按要求填写,并于7月4日上交金湾区教育局;

  3.须于7月10日17:00前完成网上签约手续。

  (三)已取得《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纸质版)的人员

  1.须填写本人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补充协议》,提交资料当天下发补充协议,考生须按要求填写,并于7月4日上交金湾区教育局;

  2.须于7月10日17:00前完成签约手续。

  (四)其他人员

  须与金湾区教育局签订《双方就业协议书》。提交资料当天下发协议书,考生须按要求填写,并于7月4日提交金湾区教育局。

  上述人员未按要求履行签约手续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岗位。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由珠海市金湾区教育局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三、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时间:2022年7月5日(周二)上午7:40;

  集合地点:珠海市体育中心东门五环下。

  四、其他事项

  (一)体检详细要求及考察等事项另行通知。

  (二)考生请遵守广东省及珠海市出行防疫政策。

  https://www.gd.gov.cn/gdywdt/zwzt/yqfkzccs/dszc/content/post_3959604.html

附件:珠海市金湾区2022年春季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编制内教师A类岗位材料提交表.xlsx

  

                                                    珠海市金湾区教育局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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