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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 微信号:18565265376
  • 作者: 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22-12-05 16:00:13
  • 修改时间: 2022-12-05 16:00:13
  • 阅读量: 706

  按照教育部、广东省的统一部署,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于2023年1月7日-8日进行。根据《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结合增城区的实际情况,现就增城区考生的报名、材料审核、面试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已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笔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户籍在广州市增城区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居住证上“现居住地址”必须为广州市增城区)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增城区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学年全日制专科生(含省内外高校就读的广州市增城区户籍考生和家庭所在地为增城区的在读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穗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网上报名与选择考区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2月9日-12日

  符合条件的考生(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准确填写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和面试考区等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名。

  报考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和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的考生选择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在校生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区)为报考考区。   

  报考高中或初中日语、俄语教师资格的考生和报考中职日语、俄语教师资格的考生须选择“广州(南沙)考区”为报考考区。

  报考中职专业课教师资格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须选择“广州(中职专业课)考区”为报考考区。

  港澳台考生除居住地外,也可以选择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区为报考考区。

  、现场审核方式与上传材料

  考生在“穗好办”APP上传材料时间:2022年12月9日-12日。

  网上审核材料时间:2022年12月9日-13日(13日下午17:00结束审核)。

  本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材料审核,我市依托广州市移动政务总门户“穗好办”APP,采用审核材料“零现场”方式,提供网上核验服务。考生完成网报后,请登录“穗好办”APP,点击【办事】专栏-【劳动就业】专题-【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审核】栏目,进入办理页面;也可直接在“穗好办”APP的首页面搜索【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审核】进入,按提示步骤完成上传材料操作。审核材料结束后,上传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申报网上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申请人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只能选择下列一种操作方式进行网上“零现场”审核材料上传。

  在“穗好办”APP上传的证明材料如下(上传证明材料的照片大小不大于200KB):

  (一)增城区户籍人员(对象为增城区户籍人员):

  1.近6个月内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2.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照片);

  3.毕业证书个人信息页。

  (二)居住地在增城区的人员(对象为持有增城区居住证的人员):

  1.近6个月内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2.居住证个人信息页面(证件须在有效期内且居住地为广州市增城区);

  3.毕业证书个人信息页。

  (三)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的在读生(含省内外高校就读的广州市增城区户籍考生和家庭所在地为增城区的高校在读生): 

  1.近6个月内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2.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学籍证明需有完整个人信息,学籍证明样本详见附件1)或学生证(须包含个人信息和当年注册信息页);

  3.省内外高校就读的广州市增城区户籍考生上传户口簿个人信息页。

  (四)港澳台地区的考生:

  1.近6个月内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2.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个人信息页;

  3.学历(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

  (五)驻穗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的考生:

  1.近6个月内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2.军官证或士兵证的个人信息页(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3.毕业证书个人信息页。

  四、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12月14日24:00前。

  考生可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审核状态。通过网上审核后,须于12月14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网上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逾期不再补缴。

  五、参加面试

  完成报名的考生,于2023年1月3日~7日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面试时间:2023年1月7日-8日,考生所在考点和场次由报名系统随机生成,考生应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考点和场次准时到达考点参加面试。

  六、成绩公布及成绩复核

  2023年3月1日公布成绩。考生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本人的面试成绩,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报考考区申请成绩复核。复核内容仅限于是否漏评、漏登分,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不涉及评分标准掌握宽严问题。

  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

  、考试违规处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考生替考、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属考试作弊行为,违反考试纪律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请广大考生自觉遵守报名及考试相关规定,珍惜个人信誉,诚信报考。

  防疫要求

  当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常态化,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生需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和广东省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疫情相关规定要求,考前7天开始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填写个人健康监测表(见附件2)。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经相关部门研判,具备条件方可参加考试。考生须预先注册“粤康码”或“穗康码”,进入考点须出示绿码的“粤康码”或“穗康码”,递交个人健康监测表,并进行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体温高于37.3℃的考生,须经考点医疗专业人员研判后,再决定考生能否参加考试。考试期间监测、检查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经评估不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因考生人数众多,请各位考生提前到达考点,以保证按时进入考场。

  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进行人脸识别等必要的身份验证程序及在面试室须摘下口罩进行答题、试讲、答辩外,考试期间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要加强个人健康防护,人员之间尽量保持社交距离。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广州市教育局官网 (http://www.gzedu.gov.cn)、广州市教育评估中心微信公众号及所报考区发布的疫情防控最新规定,了解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提前做好考前准备。

  因确诊、隔离或者其他疫情原因未能参加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可在2023年1月10日前向所报考区如实提交申请,经教育部确认后可退还报名费、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延长半年。申请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个人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及缺考原因(不能简单写疫情原因,要写到如:在什么地方封控不能进出、红码黄码、接受隔离管制期间等,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考生未按要求及时提交申请,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广州市增城考区考生的申请材料请发到邮箱:zhangyeliang@163.com,联系电话:020-82628689。

  九、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上传相关审核材料,并对所填报的报考信息和提供的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面试工作采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签到抽签、人脸识别,禁止学校、任何机构、任何人员替代考生报名、考试,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面试的,责任由考生承担,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的功能,考生只有在所报面试类别和科目对应的笔试各科目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才能在“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上进行面试报名。

  (三)更多全国中小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中国教育考试网”、“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广东省教育厅官方网站(http://www.gdedu.gov.cn)和广东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广东教育),广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www.gzedu.gov.cn/)和广州市教育评估中心微信公众号,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jg/qzfbm/qjyj/tzgg/,路径:区教育局—通知公告)。  

  附件:1.学籍证明.docx

      2.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健康监测表.docx

  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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