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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县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 微信号:18565265376
  • 作者: 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22-09-30 15:51:58
  • 修改时间: 2022-09-30 15:51:58
  • 阅读量: 533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惠东县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惠东户籍人员;

  (二)持有惠东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惠东县教育局受理认定教师资格种类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3.参加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免试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

  三、网上报名、现场审核

  (一)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10月8日10:00至14日17:00;

  报名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portal/home/index)。

  网报流程:

  1.注册: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开放期间随时注册个人账号(注册需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a.“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登录成功后,对于注册后首次登陆的或个人信息没有完善的用户,须先在此栏目完善个人身份信息。

  b.“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合格证信息。

  c.“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d.“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信息。学籍信息将在认定报名过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败,可自行添加学籍信息。

  e.“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

  2.报名:申请人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用本人的账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并报名。每位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

  a.广东户籍、广东居住和在校生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的认定机构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b.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申请人选择居住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申请人选择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c.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选择部队驻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二)现场审核:

  10月10日—14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现场审核地点:惠东县行政服务中心,咨询电话:8898211,地址:惠东县平山街道新平大道209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前往现场审核前,申请人请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现场审核预约流程图》(附件4)预约。

  四、现场审核需携带如下材料:

  1.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核对原件,留存身份证与户口簿本人页同框复印件;

  (2)内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核对原件,留存身份证与居住证同框复印件;

  (3)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4)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2.学历证明

  (1)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打印《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特别提示:申请人如遇到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本人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申请人体检时间为:10月10日至10月14日的工作日;

  申请人自行到惠东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体检(带身份证和体检表,空腹)。体检中心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0:30(下午不可体检),地址:惠东县环城南路新车站往白花方向800米,咨询电话:0752-8999600。体检结果以惠东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的最终结论为准。体检完成后,将体检表交体检中心统一盖章后移交县教育局。前往体检时,请配合惠东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年修订)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的“资料下载”栏目或在本公告附件3中下载,贴上与网报上传同底的2寸相片。

  5.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到有关部门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1、2),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认定机构,待认定机构及省教育厅办理完毕后,通知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由申请人及时到港澳台地区有关部门开具。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7.参加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供原件。

  、领取教师资格证

  教师资格证书领取时间:预计为11月22日—30日(工作日),届时请登录惠东县政府网—惠东县教育局—政务公开网页查看,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惠东县教育局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本人交给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档,遗失责任自负。他人代领的,须持申请人委托书,委托书样式见附件5。

  六、惠东县行政服务中心疫情防控提示

  (一)暂缓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含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申请认定人员进入中心办公区域。

  (二)申请认定人员须佩戴口罩并持有48小时内的核酸阴性检测证明,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检测体温,配合做好信息登记后,方可进入。

  本措施为临时管控措施,相关要求和措施解除时间另行提示。


  附件1: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

  附件2: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

  附件3: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年修订)

  附件4: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现场审核预约流程图

  附件5:领取教师资格证委托书样式

  

惠东县教育局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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